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科技频道

央行等三部门: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客户及信托业务性质、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廖蒙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8-04

北京商报(记者 廖蒙)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办法》提到,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或者为客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了解信托财产的来源,登记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同时,对于客户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客户的资金为信托资金或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客户以及信托的业务性质、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按照有关规定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客户的资金为信托资金或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金融机构还应当获取其名称、成立的协议文件以及管理人的姓名、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地址等信息,识别并核实其身份。当管理人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不一致时,以主要经营地为准;对于在境外注册或经营的,至少识别和登记国家或者地区信息。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