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据沪深交易所消息,自3月13日起,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今年3月3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修订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沪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将更多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沪深股通标的,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修订后,沪深股通标的数量大幅增加。其中,沪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扩展为上证A股指数;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扩展为深证综合指数。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