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6月20日晚间,宝胜股份(600973)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查,宝胜股份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净利润亏损5亿元至7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亿元至8亿元;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亿元。
江苏证监局表示,宝胜股份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时,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宝胜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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