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5月8日晚间,韶钢松山(000717)披露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2022年1月至2月期间,韶钢松山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32.1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直至2022年3月7日、3月23日,公司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韶钢松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出具警示函。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