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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鹿角巷”

作者:李振兴,王晓 网编:产经中心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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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鹿角巷”杯装冲饮奶茶并非台湾网红奶茶店“鹿角巷”所推产品。但从产品名称、商标、包装、口味等方面来看,杯装“鹿角巷”奶茶和台湾网红奶茶店“鹿角巷”都极为相似,消费者难以区分,甚至很多资深美食博主也混淆了两家产品。事实上,除杯装奶茶高仿“鹿角巷”,名为“鹿角巷”的山寨奶茶店也屡禁不止。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创始人邱茂庭已经提交了“鹿角巷”的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已经进入公示环节。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邱茂庭的“鹿角巷”商标权已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鹿角巷”到底归谁所有,尚不可知。

真假难辨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鹿角巷”——杯装冲饮非彼“鹿角巷”——台湾网红奶茶店,不过,双方无论在外观还是产品口味上都极为相似。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走访北京多家超市发现,杯状奶茶“鹿角巷”主要有三种口味,分别是黑糖鹿丸牛乳茶、蜜桃乌龙牛乳茶和鹿角出抹牛乳茶。随后,北京商报记者又来到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发现,店内也有类似的三款饮品,分别是黑糖鹿丸鲜奶、白桃乌龙和小鹿出抹,店内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这三款产品也是目前比较畅销的口味。

此外,双方产品的名称、商标、包装更是难以区分。以杯装“鹿角巷”的黑糖鹿丸牛乳茶和台湾网红奶茶店“鹿角巷”的黑糖鹿丸鲜奶为例,北京商报记者对比发现,两款产品的商标图案均为鹿头形状,整体色调也是以雾蓝色为主,商标名称也均为“鹿角巷”。

因为两款“鹿角巷”极为相似,很多消费者都把杯装“鹿角巷”误以为是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推出的产品。在北京新发地超市,北京商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选购“鹿角巷”奶茶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均表示是冲着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的名声来选购这款产品的,但并不知道两者没有关系。

与此同时,很多美食博主也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上,将杯装“鹿角巷”与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的产品进行测评。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杯装冲饮奶茶“鹿角巷”的生产厂家是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随后,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杯装“鹿角巷”奶茶是其独立注册生产的,和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没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和市场上常见的杯装香飘飘奶茶也没有任何关系。

山寨频出

除杯装奶茶高仿“鹿角巷”,名为“鹿角巷”的山寨奶茶店也屡禁不止。据台湾网红奶茶店“鹿角巷”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截至6月底,“鹿角巷”奶茶店在全国共开有约130家门店,而山寨门店却高达7000余家。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仅江苏南京就有108家以“鹿角巷”名义营业的奶茶店,而“鹿角巷”在南京的正牌门店仅2家,真假店比例为1:54。从2018年7月到现在,“鹿角巷”在大陆市场的正牌门店从11家猛增至135家。

值得注意的是,据相关的报道,在2019天津秋季全国糖酒会上竟有50家企业生产“鹿角巷”产品。

在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看来:“山寨鹿角巷的迅速扩张必然会影响正宗鹿角巷的发展,无论从资本角度还是品牌形象角度,从长远来看这种伤害都是致命的。”

“山寨‘鹿角巷’频繁出现的原因是‘鹿角巷’三个字不是注册商标。事实上,商标问题几乎是所有茶饮品牌壮大的死结,造成这个死结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品牌持有者本身的商标注册意识不够,第二是‘快招’公司的存在。”业内人士称。

所谓“快招”,是快速招商的简称。这种公司特别擅长在短时间内,通过各种手段打造或包装出一个或多个“爆品”,随后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招商,收取加盟费或其他费用,短期内就会获得大量收益。

关于商标注册,相关业内人士介绍,注册一个商标流程很简单,但是实际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不高。首先,如果申报材料出现问题,商标会被不予受理;其次,如果有单位或个人(如快招公司)先提交了商标申请,也有可能因他人注册在先、商标近似、缺乏显著特征等原因被驳回;被驳回后,如果继续准备材料申请,也要消耗创业者较高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企业发展初期,因为不确定品牌的发展情况,很多商家并不重视商标的注册。

“鹿”归谁手?

目前,邱茂庭提交以“鹿角巷”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在公示环节,所谓公式环节是指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书的7-12月内的这段时间。这意味着,邱茂庭的“鹿角巷”商标权还未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鹿角巷”到底归谁所有,还没有定论。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了解到,“鹿角巷”饮品在邱茂庭餐饮公司成立前就已出现,2015年11月24日,代表人为邱茂庭的创意设计公司在加拿大申请商标注册。2018年5月和7月,邱茂庭分别就美术作品《鹿角巷》、《鹿角巷之睿智雄鹿》等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据悉,在申请商标时,作品登记仅供参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商标优先申请权,但是不会影响他人的在先申请。

对于使用和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相似商标和图案,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已取得商标和图案的注册,不存在侵权行为。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7月4日受理了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的鹿角巷商标注册。

业内人士指出,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的鹿角巷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书只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其所申请的商标已获批准。

此外,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朱丹蓬表示,新的《商标法》将会维护原有商标的主体,对原有品牌以及原有品牌的创始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从法律确保商标的唯一性。对于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来说,肯定是最好的保障,也对其整体知识产权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表示,同一商标会涉及到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美术商标的差异性。此外,现在很多企业很看重商标策略,因为注册商标能够增强商品服务的可识别性,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商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商标的申请也因时间和地域差异性而有所不同,最终商标图案的归属权,将由人民法院来裁判。

关于台湾网红“鹿角巷”奶茶店的商标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鹿角巷”奶茶店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北京商报记者 李振兴 王晓/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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