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10月27日晚间,为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理念、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深交所共修订并发布18件行业指引,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影视业务等10件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以及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等8件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据介绍,深交所此次修订行业指引具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高规则适应性。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法律政策、商业模式和运营特点发生较大变化,部分条款要求与行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指引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例如,互联网营销行业涌现较多新的业务模式,本次修订针对性地调整了指引适用范围和披露内容,将其适用范围由“从事搜索引擎营销、积分墙营销、程序化购买、营销数据服务等互联网相关业务”修订为“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市场营销方式,以及技术推送、用户画像等其他垂直领域相关数据服务”,并删除与实际情况已脱节的要求。再比如,根据2019年初颁布的《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拓宽了电子商务行业指引的适用范围,并针对平台经营、通过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两大类不同的业务模式提出差异化披露要求。
二是秉承监管促发展理念,优化部分条款。例如,评估过程中,有部分药企反映药品申报临床试验阶段通常处于早期阶段,距离获批和投产还具有较长时间且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此时进行详细信息披露意义不大且容易泄露商业机密,不利于公司新药研发和临床。为此,药品、生物制品行业指引删掉该条款;并结合医药监管政策最新变化,增加“产品通过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等较为关键的披露要求。
三是平衡信息披露效果与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删除或调整个别执行成本高、执行效果不佳且对决策有用性不高的条款,突出披露内容的可理解性。例如,影视、光伏等5件行业指引删除了季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降低公司披露成本与信息冗余;结合节能环保的行业特征,在指引中适当简化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要求,允许对一定期限内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并审议,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
四是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精度,强化行业关键信息及风险事项披露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监管实践,针对性地丰富、完善相关条款。例如,药品及生物制品行业指引增加了公司产品发生群体不良反应或出现较大范围的媒体质疑、安全投诉和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诉讼应当及时披露的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和舆论关切;房地产行业指引优化了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一级土地开发和融资成本等信息的披露要求,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质量和发展前景。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持续优化规则制度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引导督促不断提高行业指引的执行效果,助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董秘培训、定期报告培训、发布年报优秀案例汇编等方式,引导上市公司重视行业信披指引,准确理解指引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二是持续跟踪行业指引的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不到位的情形,通过采取强化问询、要求补充披露等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强化披露。三是根据市场发展和行业格局新变化,在深入研究行业特点、总结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业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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