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由于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川臣声明无法保证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9月2日,深交所向奥维通信(002231)下发关注函,要求核实张国全、郭川臣在半年报中做出上述声明的依据,上述声明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据悉,8月29日,奥维通信披露2019年半年报,报告中披露“公司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川臣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为公司账面资金余额较大,却发生金额较小的短期借款,无法确定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对此,深交所表示,《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求奥维通信核实张国全、郭川臣在半年报中做出上述声明的依据,结合岗位职责说明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上述声明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此外,深交所要求奥维通信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是否存在将账面货币资金向控股股东归集、签署影响货币资金独立性相关协议的情形;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借入和归还借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方、借款金额、利率、用途和担保方式等,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的情况,说明从外部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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