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8月16日,澳优发布澄清公告,对沽空机构Blue Orca Capital的质疑一一回应,称有关指控毫无根据,公司否认有关指控。
针对虚报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中国区的销售额质疑,澳优回应称,载于公司财务报告的所有有关婴幼儿奶粉产品进口数据均为真实及正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出的官方文件支持。公司相信中国海关发出该等官方文件为相关进口统计资料的最可靠资料来源。公司强烈反对沽空机构声称收入的计算基准。
对于误导中国消费者的质疑,澳优在公告中表示,自推出以来,佳贝艾特的核心卖点为其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含有100%纯羊乳蛋白。根据北京大学进行的临床试验及其他科学家进行的其他研究,配方羊奶粉已获证实为更易消化及相比配方牛奶粉的过敏反应较低。此外,羊奶含有的αS1-酪蛋白水平较牛奶更低,其已获证实为婴幼儿过敏的主要来源。因此,根据若干相关研究报告,配方羊奶粉在理论上含有较低致敏性。
不过,澳优方面表示,就电商平台客户服务而言,为改善公司客户服务代表的回复准确度,公司未来将致力透过提供进一步培训加强客户服务代表的产品知识,并将密切监察回复质素。
针对Blue Orca Capital指控澳优并无于云养邦香港拥有任何权益,云养邦香港反而由公司首席财务官王炜华全资拥有。其进一步指控于2019年7月进行的云养邦香港40%股权收购事项为让知情人士中饱私囊的虚假交易。
澳优认为,该指控毫无根据,公司否认有关指控。2016年5月23日(即云养邦香港注册成立日期),澳优与王炜华订立信托契据,公司、林先生及赵先生(彼等连同其他3名个人,组成澳优营养品平台管理层)以及瞿先生(作为被动投资者、其作为财产授予人)委任王炜华(作为受托人),代表财产授予人作为受益人持有云养邦香港全部股权。
根据信托安排,财产授予人亦为各自股权之实益拥有人,而王炜华须于行使彼作为云养邦香港已发行股份之唯一登记持有人权利及权力时代表财产授予人行事。2019年7月3日,按照所有财产授予人要求,王炜华分别将云养邦香港60%、30%及10%股权法定拥有权分别转让予香港买方、卖方A及卖方B。
简而言之,王炜华仅为代名人股东,其从未成为其所持有的云养邦香港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由于王炜华于收购事项公告日期不再持有云养邦香港股份任何法定拥有权,故收购事项公告并无提述王炜华。
对于公司与3家据称由公司现任或前任高管控制的分销商进行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的指控,澳优方面回应称,该指控毫无根据,公司否认此项指控。该报告所载有关集团分销商充作独立性一事乃与事实不符。于该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确信,确认该报告所提述集团的全部3家分销商并非关联人士。
澳优方面称,尽管公司于若干分销商拥有间接少数股东权益,他们并不视为关联方或鉴于公司与该等分销商之间的交易金额不重大,毋须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作出披露。
澳优方面重申,概无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高级管理层于有关3家分销商实益拥有任何权益。公司与其分销商之间的业务关系乃受分销协议及相关指引所规管,所有分销商之间的条款大致相同,且近年并无重大变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该报告声称失实且毫无根据,该报告中关于公司及与其分销商关系的结论并不正确。(图片来源:澳优澄清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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