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8月14日晚间,绿庭投资(600695)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原董事长、原董事会秘书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经查明,绿庭投资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对外借款事项、未及时披露投资进展情况。
对绿庭投资的上述违法行为,俞乃奋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是案涉借款、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人和合同订立及资金划款的最终审批人,全程主导了项目谈判和运作的过程,对交易事项完全知悉,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冬青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具有组织和协调职责,本案中,项目团队向李冬青汇报了案涉事项,李冬青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做出不需披露的意见是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重要原因,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绿庭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俞乃奋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李冬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