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实习记者 李濛)7月4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于7月3日收到由王春江、李明等人联合发来的《关于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提议函》”)。根据《股东大会提议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7%股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免去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赵春霞、总经理封雪等6人非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免去两位监事职务的议案。
公告称,步森股份监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的5日内作出召开或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据悉,这是步森股份第二次收到《股东大会提议函》,此前步森股份收到提议函时表示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需要说明的是,在收到《股东大会提议函》的同日,步森股份收到另一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发来的《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函》。根据《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函》,东方恒正作为持有上市公司16%股权的股东,向《股东大会提议函》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提请重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重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其中包括提名王春江、杜欣等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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