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7月1日晚间,澳洋健康(002172)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董监高薪酬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信披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江苏证监局调查,澳洋健康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澳洋”)于2016年底计提了当年的奖金并于2017年8月发放,但相关奖金未全部发放给阜宁澳洋员工,部分发放给上市公司体系内非阜宁澳洋员工。其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获得前述奖金,但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度公司董监高从公司取得的报酬共计466.65万元,与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237.46万元,存在差异229.19万元。2017年年度报告董监高薪酬信息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认为,澳洋健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澳洋健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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