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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强对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过程监管

作者:刘凤茹 网编:董亮 2019-06-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6月2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针对科创板如何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时,证监会表示,加强对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过程监管。

证监会称,在发行定价环节,企业估值受到公司的基本面、市场的资金面、市场的走势和投资者情绪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科创企业在业务技术、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估值难度比较高,市场对科创企业的估值也更容易产生分歧。为此,科创板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该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定价。考虑到科创板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更高,因此科创板取消了直接定价的方式,全面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并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

二是充分发挥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主承销商研究分析能力,科创板借鉴了境内外市场的成熟经验,要求主承销商在询价阶段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在报告中,主承销商应当坚持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通过阅读招股书、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网下投资者应深入分析发行人信息,发挥专业定价能力,在充分研究并严格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的基础上理性报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三是鼓励战略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新股发售。根据境内外实践经验,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可以引入市场稳定增量资金、帮助发行人成功发行;而发行人的高管与核心员工认购股份,有利于向市场投资者传递正面信号。因此,科创板也作出了相关的制度安排。

下一步,上交所将加强对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督促各方合理定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措施。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证监会可以要求上交所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直接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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