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6月24日晚间,科陆电子(002121)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等8项问题,公司遭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具体来看,科陆电子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未披露饶陆华代芯珑电子原股东持有科陆电子股票的情况、子公司百年金海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业绩预告编制不审慎、财务核算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披露重大项目变动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等8项问题。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科陆电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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