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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发布自律监管细则 聚焦探索分层监管等五大方面

作者:高萍 网编:董亮 2019-06-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6月14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为顺应新三板市场发展和改革需求,切实强化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近日,在落实上位规定、充分总结新三板市场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自律监管细则》)。《自律监管细则》聚焦探索分层监管等五大方面。

据介绍,《自律监管细则》制定工作是在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下统筹推进。全国股转公司新制定的《自律监管细则》旨在强化一线监管职责,增加市场分层等考量因素,并回应上位规定和市场发展的监管需求。

一是丰富监管“工具箱”。增加了“要求公开更正”、“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考试”等监管措施种类,并根据惩戒强弱程度相应划分为不同档,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监管对象范围。鉴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了收购人的责任和义务,《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应当承担信息披露法律责任,此次修订将收购人和破产管理人纳入监管对象。

三是探索分层监管。鉴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分散程度差异较大,违规行为的影响和危害程度不同,此次结合市场现有分层安排,做出了差异化监管的探索,并积极研究制定分层违规处置标准,将在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置实践中逐步推行。四是明确了自律监管措施与行政监管措施的衔接机制,强化了监管合力。

五是完善权利救济途径。

在答记者问环节,针对北京商报记者关于“《自律监管细则》正式实施后,全国股转公司在内部机制上作了哪些针对性安排,来保障监管效率和监管尺度的统一?”的提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律监管细则》正式发布实施后,全国股转公司通过三大举措,保障监管工作的高效、统一。

一是推进规则监管。作为《自律监管细则》的配套文件,全国股转公司还同步制定了内部实施自律监管的工作规程和违规行为处理标准,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用于指导业务部门违规监管处理工作,从而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实现监管尺度统一。

二是加强监管分工协作。全国股转公司明确了各业务部门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职责与分工,并结合监管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律监管流程,业务部门负责绝大部分自律监管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对常见多发的违规行为及时、有效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全国股转公司统一实施纪律处分和部分惩戒性较强的自律监管措施,从程序上保证了监管效率。

三是加大监管公开力度。对于纪律处分和部分自律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和相关业务部门将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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