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6月11日晚间,中国中期(000996)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北京证监局调查,中国中期于2017年12月与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供应链物流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并向其支付了1500万元保证金。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中国中期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且超过300万元,但中国中期未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北京证监局认为中国中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中国中期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