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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宁波特壹、金大洋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钱瑜 姚倩 网编:钱瑜 2019-06-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姚倩)6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报称,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立即要求浙江省、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速查严处。

根据查处情况,宁波特壹、金大洋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湾分局和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上述两家企业作出依法查扣产品、包装材料;责令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责令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以及依法立案调查等处理。

通报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督促相关省份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加快案件查办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将主要围绕督促食品生产者加强生产管理、督促食品生产者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四方面展开。其中,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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