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上市公司频道

上交所:2019年至今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发出389份监管问询函件

作者:刘凤茹 网编:董亮 2019-06-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6月6日晚间,上交所在官网发文称,沪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结束后,上交所年报审核工作全面铺开。这次年报审核,上交所认真落实证监会的工作部署,聚焦上市公司质量,努力还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上交所表示,2019年至今,共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发出各类监管问询函件389份。

据上交所介绍,总体来看,沪市绝大多数公司在比较复杂的市场和经济环境下,仍然交出了一份优异的业绩答卷,有九成公司实现盈利,近八成公司连续三年扣非后净利润盈利。全年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50万亿,净利润2.80万亿,同比增长11%和4%。截至目前,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对沪市全部公司年报开展全面审阅,并对部分公司年报进行重点审核。审核工作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重点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水落石出”暴露的一些问题。

上交所称,年报审核问询是交易所日常监管中一项常规和基础的工作,主要是站在市场和投资者的角度,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点的地方,要求公司予以补充披露和说明。问询的目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情况,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问询本身是一种比较中性的监管方式,也并不代表公司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以来,在多重因素影响下,上市公司风险有所暴露,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在年报审核中开展必要的问询,市场各方也比较关心。总的来看,上交所信息披露监管的力度和方式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2019年至今,上交所共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发出各类监管问询函件389份,而2018年和2017年同期则分别为358份和407份,问询家次基本持平。今年的年报问询,主要是考虑问题导向,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提示风险。实践中,交易所公司监管部门也非常注意规范审核问询工作。一份年报问询函,需要由部门专项讨论,并经过四道把关才能发出。这样的程序安排,是为了保证年报审核工作的严谨性和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年报问询函全部向市场公开,主动接受市场检验,也是通过公开的市场约束,来提高监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