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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控制权 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增一致行动人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5-30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面对“方大系”的进一步增持,吉林化纤(000420)5月30日午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与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控制权未变,此举有利于巩固吉林市国资委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根据公告,化纤集团(甲方)与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明确化纤集团与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且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吉林化纤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化纤集团。

本次交易前,化纤集团持有吉林化纤19.37%股份。根据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交易后,化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吉林化纤20.48%股份。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吉林化纤称,《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有利于巩固吉林市国资委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5月29日晚间,方大炭素曾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和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了吉林化纤股份。吉林化纤于5月30日午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按照吉林化纤公告,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后直接持股比例为16.25%,另外,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威直接持有吉林化纤3.3%股权。权益变动后,二者合计持有吉林化纤19.55%股权。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增持吉林化纤股份是基于看好吉林化纤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吉林化纤的长期投资价值。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称,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增持吉林化纤股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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