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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出具警示函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9-05-2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针对深大通(000038)拒不配合证监会依法履职的行为,5月24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出具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指出,2019年5月22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在向深大通及实际控制人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依法进行调查工作时,深大通及相关工作人员拒绝、阻碍调查人员依法履职。深大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深大通提出了三项监管要求。

一、深大通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深大通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述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与检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说明。

三、深大通应及时全文披露本决定书及上述专题会议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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