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5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收到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上交所对新潮能源提出20问。其中新潮能源需对公司及管理层与“德隆系”相关情况等问题进行说明。
据了解,新潮能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涉诉公告,恒天中岩就其与正和兴业、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6.77亿元,其后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在回复上交所前期问询函时表示,上述诉讼涉及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任董事会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前对该担保不知情,公司对原告方出示的《保证合同》上印章真伪无法确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就是否正式立案侦查作出明确答复。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补充披露截至公司回复问询函时,上述事件有无相关进展;公司自查上述事件各环节所涉及公司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并列示,明确说明相关责任方。
前期新潮能源因违规担保等多起事项涉诉,涉案主体涉及唐万新等“德隆系”成员,媒体报道质疑公司前任管理层与“德隆系”存在关联。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结合前期回复问询函情况,以表格形式统一列示并说明当前公司、公司现任董监高、公司前任董监高、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前期收购浙江犇宝及鼎亮汇通的全部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德隆系”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年报显示,新潮能源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判定主要依据为2018年6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后,金志昌顺、金志昌盛、刘志臣推荐或提名的董事及监事均离职或被罢免,刘志臣无法通过控制董事会的形式对公司高管层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此,新潮能源需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的经营决策、主要股东单独及合计持股比例、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来源等,补充说明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年报中认定公司目前所处的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决策流程形成不利影响,并说明拟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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