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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获取控制权 领泰基石拟要约收购聚隆科技13%股份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5-19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聚隆科技(300475)5月19日晚间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称,收购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为取得公司控制权,拟向除领泰基石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聚隆科技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数量为2600万股,股份比例为13%,价格为14元/股。

根据公告,5月17日,聚隆科技收到领泰基石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领泰基石拟进行要约收购,基于要约价格为14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36400万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完成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聚隆科技39.43%股份。

对于此次收购的目的,聚隆科技称,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本次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届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据了解,领泰基石一致行动人刚刚签署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聚隆科技部分股权。历史公告显示,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领汇基石”)及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于2019年5月16日与刘军、刘翔、宁国汇智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18个自然人股东签订了《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聚隆科技5286.14万股股份,占聚隆科技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

需要指出的是,聚隆科技上市时间并不长,根据资料,公司于2015年登陆A股市场。财务数据显示,聚隆科技上市后年度归属净利处于连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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