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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上普、*ST海润股票终止上市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9-05-17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5月17日晚间,上交所发文称,依法依规对*ST海润(600401)和*ST上普(600680)两家公司的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两家公司中,*ST海润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上普由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决定其股票主动终止上市。两家公司退市触发情形不同,但都是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上交所依法依规决定实施的。

具体而言,*ST海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19年4月30日,*ST海润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项规定的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三种应予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ST上普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A股、B股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主动退市议案。决议显示,全体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98.71%赞成,全体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89.18%赞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和14.4.2条关于主动终止上市的规定。

同日,*ST保千被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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