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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持续盈利能力存不确定性 江苏索普近50亿重组被否

出处:上市公司 作者:孟凡霞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5-16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继前次拟将控股股东旗下醋酸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失败之后,江苏索普(600746)曾在2018年9月重启了近50亿元的收购事项,但最终也未能成行。5月16日晚间,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消息显示,由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存不确定性等问题,江苏索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未获通过。

为了改变公司单一ADC发泡剂业务结构,新增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江苏索普在2018年9月22日开始重启收购控股股东旗下醋酸等业务。根据江苏索普最新发布的重组草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旗下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化工新发展主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交易对价合计48.92亿元,同时江苏索普拟向镇江国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据悉,江苏索普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漂粉精产品及XPE发泡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而该事项在筹划近8个月后,最终折戟。并购重组委给出的审核意见为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实际上,此次并非江苏索普首次筹划收购控股股东旗下醋酸等业务,早在2015年10月江苏索普就曾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公司正在筹划与控股股东的重组事宜,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以甲醇、醋酸、醋酸乙酯等相关资产和部分负债新设的公司。但在2016年1月该事项就因“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没有获得通过”而草草收尾。

此次二度收购控股股东旗下醋酸等业务进行的也并不顺利。在今年1月就上述重组事项,江苏索普还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重组问询函,其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不升反降的问题遭到了重点问询。

具体来看,彼时江苏索普发布的重组草案中披露,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2019年不低于5.72亿元,2020年不低于5.66亿元,2021年不低于5.6亿元。对此,上交所曾要求江苏索普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承诺业绩逐年下滑的原因,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按照醋酸及衍生品业务和化工新发展两个标的分别进行业绩承诺,并明确相关业绩补偿安排及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而在江苏索普上述重组的背后,公司2018年业绩大幅承压。根据江苏索普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在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净利双降,其中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74亿元,同比下降38.98%;当期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358万元,同比下降95.22%。另外,在2018年江苏索普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为-339万元,同比下降105.74%。

江苏索普发布的2019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78.82万元。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江苏索普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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