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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负担再降 工伤保险费率最高将减五成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蒋梦惟 2018-04-04

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4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我国将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同时,我国将把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会议明确,包括“五险一金”费率再降、清理规范物流、能源收费等五项措施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

“五险一金”是我国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改变长期高企的社保缴费费率,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是本届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开资料显示,各种社会基本保险中,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较高,涉及面、改革影响相对较广,因此,其余三种保险就成为了中央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的主要切入口。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各种渠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新政层出不穷。去年4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甚至进一步明确,我国将探索适应灵活就业的失业、工伤保险等保障方式。当时就有业内专家分析称,这意味着,在我国已经尽可能地压低除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保缴费比例,未来相关部门或许会选择在创业困难、税负压力大的行业暂时给予少缴或免缴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五险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这种背景下,养老保险却依然“静观其变”,费率调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领域,大多数专家就把基本养老保险视做降费率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这不仅因为养老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缴费比例最重的“大头”,更因为这笔保命钱正面临愈发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地方已陆续出现当期入不敷出的情况。

然而,实际上,看似居高难下的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完全被兑现。按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此前所述,我国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资应上而未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名义负担率和实际负担率之差高达6%。就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分析称,我国养老保险确实存在缴费基数没有坐实的问题,虽然缴费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但实际并没有达到这一水平,而该问题产生的根源除了高费率带来的沉重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性,按低标准缴费和按高标准缴费的人群,在领取阶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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