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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获新生仍需时间沉淀

场外证券业务9月1日开始备案

作者:马元月,叶龙招,董亮 网编:张兰 2015-07-31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被市场解读为管理层在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而其中涉及到的对场外配资业务的备案管理则牵动着市场的敏感神经,有分析人士认为,未来场外配资可能因此走向阳光化,从而获得新生,不过,这尚需时间的沉淀。

实行备案和黑名单制

《管理办法》显示,监管层拟对场外证券业务实行两大措施,一是备案制,二是黑名单制,并将自9月1日起实施。

实行备案制以后,场外证券业务机构就必须定期做监管部分汇报一些重要事项。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备案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月场外证券业务开展规模、业务列表及基本信息,并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场外证券业务年度报告。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场外证券业务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备案机构或者相关人员都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例如,如果没有及时、充分、准确地披露场外证券业务信息与风险,严禁隐瞒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推介不适当的业务一次,且未完成整改,就会被列入黑名单6个月;如果违规两次,会被列入黑名单12个月;违规四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也很严重,违规机构必须立即对已存在业务进行清理,确定清理方式、时限、业务承接及相关后续安排,还不得新开展相同场外证券业务。

场外配资有望阳光化?

《管理办法》提及,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属于场外证券业务的一种,这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因为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就包括俗称的场外配资。对于这项新规,市场各方人士也有着不同的解读。

据财猫网联合创始人兼COO高耀华介绍,目前大部分的配资平台仍然处于暂停业务中,而一些平台已经把借银行的钱还回去了,同时也有一些平台把线上配资转到线下,继续进行。而昨日的《管理办法》无疑让配资公司看到了一些希望。“在暂停业务之后,很多配资公司都在等政策,希望能够在规范化、阳光下重新开放。”高耀华称。而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由于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尚不完善,杠杆类产品并不多,因而市场目前对于场外配资还是有很大需求的。而管理层虽然在清理违规配资,但并不意味着以后配资业务就完全堵死了。因而,该分析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发布,实际上是为日后配资平台的规范化运行预留了空间。

而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则认为,《管理办法》只是管理层对于场外证券业务集中规范的一揽子办法,场外配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并不能由此就判断管理层对于场外配资的态度出现了变化。“并没有具体涉及到场外配资的下一步发展,因而不能作为场外配资即将放开的依据。”在李大霄看来,关于配资业务的未来,仍然要等证监会本轮清理场外配资结束之后才能知道答案。

北京一位私募人士也表示,目前管理层对于清理场外配资的态度十分坚决,从核查恒生HOMS系统、同花顺以及上海铭创等举动就能看出来。而这种态度短期内改变的可能性并不大。

经济学家宋清辉则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说明监管层对于打击场外配资的决心,目的在于控制风险,促进市场回归理性。同时,很可能使得场外配资变得更加阳光化和规范化,对股票市场各方兼具重要意义。在宋清辉看来,违规场外配资最大的危害在于不透明和不实名,不利于管理层控制市场风险。而在后期如果纳入正轨的话,备案制以及黑名单制将很好地起到规范配资公司的作用,减少市场存在的风险。

意在监管民间金融

其实,《管理办法》的面世,并不是完全针对场外配资而实行的,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层的意图很可能是要监管民间金融。

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披露,场外证券业务主要是指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场外自营与做市业务、场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场外证券财务顾问业务、场外证券经纪业务等14种类型。

单从字面上看,上述场外证券业务似乎都不易理解,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大概相当于证券的分销业务,比如现在承销IPO项目或者再融资项目的券商基本都实行包销制,在股票卖不出去时,就会用到场外那些做证券销售业务的机构,分销股票;场外自营与做市业务则类似于国外一些庄家在场外坐庄的业务,庄家设立一个模拟盘,让投资者进行报价买卖股票,但实际上这个交易是和庄家在做,投资者并不是真正买了股票,投资者报的股票上涨后,由庄家支付收益。

国金证券的一位投资顾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咨询时表示,“以前场外证券市场没有人监管,投资者受损后投诉无门,现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就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监管了,监管层的主要意图可能还是为了摸透民间金融的底限。这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他看来,监管层此前对私募基金实行备案制也是同样的原理。另一位金融从业人士也表示,监管层实施该管理办法实际上是想对整个场外证券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从而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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