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信息显示,根据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分别简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近期对申报药品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
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信息8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74个。经初步审核,6月10日前已获得注册批件的申报药品中,通过基本目录初审的557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03份,涉及药品通用名375个,通过初审334个;目录内申报信息236份,涉及药品通用名229个,通过初审223个。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的54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7份,涉及通用名57个,通过初审53个;目录内通用名1个,通过初审1个。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因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另外还有49个通用名(含2个同时申报新增适应症)预申报基本目录外,其中1个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预申报的企业基本按要求提交了审评进度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本次预申报的品种一并公示。
国家医保局表示,一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只代表初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还需要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使药品最终确定通过形式审查,也仅代表该药品具备了参与目录调整后续工作流程的资格,不代表其已经纳入了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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