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10日,宁波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宁波青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青雨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办公地址不一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未定期开展适当性自查;未能勤勉尽责,与关联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存在混同;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问题。
宁波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宁波青雨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数据库。宁波青雨投资应在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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