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6月5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指出,该行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近日,浙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商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6〕305号),修订后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生效。
公告指出,根据该行章程规定,该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该行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吴方华、彭志远、杜权、陈中、马晓峰、王君波、张范全、王聪聪和陈三联不再担任浙商银行监事,其均已确认与该行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不再担任监事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该行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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