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2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25年8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借款人民币4.99亿元,期限18个月,公司以所持东莞证券7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股份总数的4.67%)提供质押,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提供保证担保,各方对相关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公证处《通知书》,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以保证人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为由,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目前,锦龙股份正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沟通,力争尽快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若后续公司与债权人不能达成一致,可能存在诉讼、资产被冻结、支付违约金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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