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券商频道

因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有关规定,国新证券一营业部原负责人被监管警示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 网编:孟凡霞 2026-05-29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2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杨海明在担任国新证券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向投资者以暗示的方式保证投资收益且未进行风险提示的行为。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海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