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杭州观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奕资本”)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管理的部分基金由非公司员工参与资金募集及投资管理;管理的部分基金投资者适当性材料存在瑕疵;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召开合伙人会议的情况。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观奕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金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淳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观奕资本、金辉、王淳健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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