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5月6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蚌埠市育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育珠投资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且专职人员少于5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蚌埠育珠投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蚌埠育珠投资基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安徽证监局表示,周万昕作为蚌埠育珠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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