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4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部分基金产品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妥善保存相关私募基金资料的问题。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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