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议题,一直是行业监管与消费者关切的焦点。4月9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提示表示,近期,一些车辆维修机构以“高额现金返现”“维修补贴返利”为噱头,诱导出险车主到店维修,背后暗藏以次充好、侵害车主权益等诸多问题。为保障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吉林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车主提高防范意识,远离维修陷阱。
这类车险消费陷阱并非个例,近期已在多地集中显现,引发监管层面的高度警惕。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近期,青海、北京、大连、厦门等多地金融监管局相继发布风险提示,揭露了当前车险市场中一系列新型、隐蔽的非法经营与欺诈行为。从兜售虚假车险保单,到维修时以返利为诱饵设局,再到组建专业化骗保团伙,各类违规手段持续迭代升级,给车主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威胁。

销售、维修环节暗藏猫腻
针对维修返利这类看似“让利”的行为,4月9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提示,所谓“维修返利”并非福利,实则是违规操作的“变相成本”。个别车辆维修机构通过故意夸大事故损失、用劣质配件替代原厂配件、应更换零件仅简单维修等手段牟利,会导致车辆维修质量不达标,埋下严重行车安全隐患,还会加速车辆贬值,同时推高车险理赔成本,可能造成后续商业险承保困难、保障不足。
当前,车险领域的欺诈行为呈现出更加恶劣的团伙化、专业化特征,多地监管部门也相继披露了类似行为。北京金融监管局提到,近期,不法分子与个别汽车维修机构勾结,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编造虚假理赔材料等手段骗取保险赔款,已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罪。
除了理赔环节的猫腻,最具迷惑性的陷阱莫过于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假冒正规险企,出售虚假车险产品。厦门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近期,以“车辆安全统筹”“汽车服务”为名的非法保险业务乱象持续滋生,不法机构以“低价车险”“理赔快”“审核松”为幌子,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通过虚假宣传、仿冒正规险企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办理相关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谓的车辆交通安全统筹机构、汽车服务机构等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其销售人员谎称是人保、平安、众安等持牌保险公司业务员,或以“保险公司合作方”“官方授权渠道”为幌子,口头宣称售卖“车险”,向消费者承诺保障范围、理赔标准与正规车险一致,收款后却仅出具交通安全统筹单或保障单,刻意回避其并非保险业务的本质,甚至谎称保费会转交正规保险公司。
从维修返利到团伙骗保,再到非法销售假车险,车险欺诈乱象屡禁不止,背后也折射出行业治理中的多重痛点。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车险欺诈现象泛滥的原因在于多方主体存在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在核实事故真实性方面存在疏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简化核验流程导致未仔细核实事故发生的原因,且被保险人、维修方串通后这种有预谋的骗保手段不容易识别。此外,骗保行为违法收益高、违法成本偏低。
险企需建立反诈协作体系
保险欺诈行为损害的不只是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从保险的本质而言,保险是向面临相同风险的群体筹集资金,用以补偿少数遭受灾害者的风险控制机制,因此,保险欺诈行为同时损害的还有其他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构建全流程避坑攻略?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车辆出险后,请立即通过承保公司官方客服热线、微信公众号、App等正规渠道报案,并前往具备合法资质的维修企业定损维修。切勿轻信“零元修车”“包办高额理赔”等宣传,严禁将身份证、银行卡、车辆证件及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交予不明身份人员。如对理赔事宜存在争议,应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拨打12378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合法途径解决。坚决抵制任何诱导、教唆虚构事故、夸大损失的行为。
遏制车险欺诈,既需要消费者自我防范,也离不开行业与监管层面的协同治理。付建表示,保险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协作共享信息,建立专门的档案对有理赔历史的投保人进行存档,对于有多次理赔历史的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预警,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分析投保人的风险。其次也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普及骗保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销售虚假保险可能涉嫌违法,建立举报投诉热线和奖励制度。
“保险是保障民生、抵御风险的重要工具,切勿因贪图低价而陷入涉诈陷阱。若发现疑似非法销售保险、冒充正规保险机构等不法行为,请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若已遭受财产损失,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守护自身财产安全。”青海金融监管局提示。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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