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3月10日,东方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和《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及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次级债券的注册申请。相关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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