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到,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科技保险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科技保险发展中试制度、测压力、创新路的引领作用。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推动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因地制宜、率先突破,打造科技保险区域创新高地。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险创新实践。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服务。加强对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关键科技人才以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保险保障。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鼓励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链条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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