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姚榕琰)2月12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的问题。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成都商投锦盛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四川证监局指出,张惠媛作为成都商投锦盛私募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谢浩宇作为同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长,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二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