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近日,证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生物”)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公证天业存在违法事实:公证天业为华道生物IPO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证天业在华道生物IPO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根据公证天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证天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刘勇、杨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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