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
具体来看,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根据介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无需个人申请办理。个人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过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受理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在30天内妥善完成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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