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17日,苏州银行发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据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苏州银行实际情况,该行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
该行拟修改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审核,待核准生效之日起监事会正式撤销。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监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等有关公司治理制度同步废止;该行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正式撤销前,该行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该行《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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