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被责令改正,处41万元罚款。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刘泽东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王家豪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个险队伍发展与训练部负责人张鑫皓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