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民银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十年来,绿色金融在中国实现了规模和质量跃迁式增长,已成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迈向新的十年,发展绿色金融的焦点亦悄然变化。
在近日举办的“全球治理框架下的绿色金融创新与合作论坛”上,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政策标准的统一与国际协同、产业转型需求与金融供给,成为嘉宾热议的绿色金融发展核心方向。
绿色金融标准持续完善
“发展绿色金融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举措。全球极端天气频发凸显行动紧迫性,绿色金融已成经济绿色转型核心工具,全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产品不断创新,国际合作需求凸显。”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尹艳林表示。
历经十年发展,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产品创新成果丰硕,市场规模居世界前列,且国际合作成果丰硕,为全球提供了中国方案。
回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成果,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张蓓介绍,一是发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统一除股票外的各类绿色金融产品界定标准,新增绿色消费和绿色贸易门类,首次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覆盖。二是加快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和使用,推动传统高碳和难以减排领域的低碳转型。钢铁等四大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在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试用,注重转型金融产品开发与数字赋能,已发放转型贷款超600亿元,同时滚动研制第二批7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三是启动《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该目录对标国际并立足国情,衔接现有绿色金融标准,建立“目录列示+原则引导+负面约束”的立体化体系,促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合理平衡。
中国证监会债券监管司二级巡视员倪改琴补充,资本市场多层次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与融资发展,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二是丰富发展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发涵盖环保、低碳、新能源等绿色主题的公募基金,支持投向绿色低碳领域的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注册。三是发挥期货市场作用,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2022年,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从政策体系建设到制度体系建设,从标准体系建设到人才队伍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气候投融资创新之路。据不完全统计,试点地方累计出台200多项配套政策,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储备项目5400多个,通过搭建‘政银企’平台,积极培育气候友好型企业和气候友好型项目,切实发挥了金融助力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力量。”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丁辉说道。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国际相比,在界定标准、激励机制、产品规模和国际合作等领域相对领先;但在可持续披露准则落地、碳市场的流动性和金融属性、ESG资管和气候风险分析管理等方面仍有不足。尤其在转型金融方面,虽已起步,还面临标准覆盖面小、企业编制转型计划的能力缺乏等瓶颈。
因此,完善政策体系也将成为绿色金融下一个十年的持续性发展目标。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刘桓强调,绿色发展在“五位一体”新发展理念中具有对其他理念的效果判定作用,当前我国已出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政策及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需关注政策效果可测性与潜在负面效果,建议分阶段实施侧重不同的政策,从加大财政支持、创新投入机制等方面优化财税政策以助力绿色发展。
更具包容性的金融支持体系
在“双碳”目标推进过程中,能源、基建等重点行业的转型需求日益迫切,而金融供给如何精准匹配成为业内热议焦点。
以能源央企为例,绿色转型持续进行中,但面临三重挑战:一是系统性挑战,新能源靠天气“吃饭”,需要传统能源兜底,火电频繁起停又面临设备损耗问题;二是技术性挑战,储能技术路线多样,物理、化学、氢能、甲醇等路线选择需进一步探索,发电与用电平衡技术待突破;三是经济性挑战,部分新能源项目成本高、收益不确定,若无法达到合理收益率,将违背市场经济规律,难以持续。
“低成本、高效率、个性化”的融资服务,是企业对于金融机构的核心诉求。在多名资深从业人士看来,新能源项目开发周期短,很多项目两年内就能完成,需要快速响应的融资支持;同时,不同国家项目的信用结构、商业模式差异大,需要量身定制的融资产品。更重要的是,希望金融机构关注项目本身的可行性,而非单纯依赖股东担保,推出更多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通过合理的信用结构和风险分担,提升项目经济可行性。
为解决这些难题,业内需要的不仅是直接的政策辅助,而是一套更具穿透力、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金融支持体系。
正如财政部国际财经中心副主任林山指出,应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方面发力。从政府层面,可继续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积极打造有利于绿色投融资的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国内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金融发展框架。从社会层面,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发挥资本充足、金融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大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资金和可行性强的融资方案。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则提出,在绿色经贸规则的要求下,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这些要求开展了五项试点,包括支持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如高低硫燃料油混兑、氢能攻关)、打击非法捕捞、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以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鼓励环境产品服务进出口及发展绿色金融,且相关成果已在不同范围复制推广,地方也有行业集成改革实践。国际上绿色贸易协定亦有新进展,他建议谋划“绿色经贸合作示范区”等新平台,开展绿色领域全链条改革试点。
拥有国际视野同样关键。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白雅婷看来,通过推动发展中国家间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政策创新、技术专长及融资方案的共享,可有效加速经验交流和实践的规模化应用。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作为气候资金提供者日益提升的角色,使其有能力为气候变化的全球协作提供有力支撑。随着中国制定新一代国家气候计划—国家自主贡献(NDC)以及“十五五”规划,其减排雄心与果断行动,不仅能助力减缓全球碳排放增长趋势,更将在国内催生创新产业发展、就业机会拓展及经济韧性提升等新机遇。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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