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16日,四川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成都东大路营业部”)未按规定对员工在职期间的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成都东大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四川证监局指出,田柯在华安证券成都菱安路营业部(现华安证券成都东大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向客户推介虚假金融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田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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