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16日,吉林证监局发文称,经查,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金期货”)存在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资管产品公开发布募集公告;未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情况;资管业务系统权限管理不到位;未明确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发生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异常情况类型及处置安排;未对部分交易对手开展尽职调查,实施准入管理和额度管理。
同时,吉林证监局还指出,东方汇金期货存在互联网营销过程中合规管控不足的问题。营销活动合规监控和留痕管理不足;营销过程中部分宣传内容存在诱导性表述;个别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
根据有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由于李泽侯作为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于怀宇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沈振东作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沈振东、于怀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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