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9月12日,新疆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分公司负责人鱼蓬春2020年、2021年违规领取基金销售等奖励,于2022年10月受到中邮证券党内警告处分,但分公司未向新疆证监局报送该内部惩戒信息。
此外,分公司投资顾问业务存在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留痕不充分的情形,以上情形反映出分公司合规管控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鱼蓬春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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