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9月9日晚间,晶科能源(688223)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新材料”)80%股权给帝科股份,交易对价为8000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帝科股份持有晶科新材料80%股权,浙江晶科持有晶科新材料20%股权,晶科新材料将不再纳入晶科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晶科能源表示,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购买方帝科股份财务状况以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
本次交易不改变晶科新材料的债权与债务结构,也不涉及与晶科新材料的相关债权与债务转移,晶科新材料的债权和债务均应由其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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