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公示披露,长城华西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02.8万元。
时任长城华西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某林、时任长城华西银行风险总监张某平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均被处罚款9万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