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上市公司频道

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锦港5月30日起停牌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马换换 王蔓蕾 网编:公司研究新闻中心 2025-05-29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5月29日晚间,*ST锦港(600190)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

*ST锦港表示,公司当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2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2024年11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ST锦港股票被上交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