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平台+平台合作商+劳动者”的长链条用工模式下,劳动者以“自我雇佣者”“个体工商户”身份与平台、平台合作商等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承包协议或者合作协议。平台在劳动者保险权益保障中的责任被模糊化,在是否为劳动者购买保险、购买何种保险及承担多少保费等关键问题上,缺乏清晰界定。另外,部分平台存在强制投保问题。例如,部分平台将劳动者投保特定保险机构的特定保险产品与劳动者开单营业强行捆绑,保费通常从劳动者收入中扣除,涉嫌侵犯新业态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实践中,还存在部分劳动者已自行购买保险后,仍有部分平台强制扣费投保,导致重复投保且后续理赔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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