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4月15日,据财政部消息,为加快推动审计报告查验在银行信贷审核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推广,防范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风险,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确定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
《通知》指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实际情况,可选择3—5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一级分行(包含其下属全部支行)开展试点。试点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试点内容包括加快推进系统对接,实现审计报告批量自动查验;同步修改内部规则,完善审计报告查验业务流程;探索系统优化升级,推动审计报告查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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